一、活动目的
1、为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及主要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真正亮出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身份,以创建“文明寝室”和“优良学风寝室”为目标,促进优良班风、学风建设。
2、通过此项活动,增强学生党员、主要学生干部以及发展对象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激发他们参与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激励”功能。
3、通过此项活动,密切学生党员、学生党员及发展对象与普通同学的关系,拓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内涵,提高学生日常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活动时间范围及参与人员
时间:每学年度
范围:系一年级所有学生寝室
参与人员:系全体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系团委学生会部长
及以上学生干部。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活动主要针对新生寝室,在系党总支指导下,由系各专业团队党支部、系团委具体组织实施。每位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负责1—2个新生寝室,具体负责“优良学风寝室”创建(包括寝室内务卫生、学习风气、文明行为养成、遵守校规校纪、课堂学习与早晚自习课、参加素质教育项目等)工作,协助素质教师做好寝室同学的其他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2、每位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负责所负责寝室应达到四星级(即90分)及以上、晨读及晚自习出勤率要达到98%及以上、无任何违纪现象(包括无故旷课的和迟到的、在禁烟区吸烟的、使用或存放违章电器的等)等。
3、每位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要及时与素质教师沟通,对所负责寝室同学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整改。
4、每位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根据其工作职责,经常深入到所负责寝室,并做好记录。
5、每位发展对象、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必须有此项活动的经历。
四、活动实施步骤
1、分配阶段(每年9月中旬-9月底)
新生班级素质教师上报各班宿舍情况,由专业团队党支部(或系团委)根据专业特点具体分配其所对应寝室,利用各种形式与所负责寝室同学见面。
2、具体实施阶段(每年10月8日–本学年度结束)
每位学生党员、发展对象、优秀入党积极分子、系团委学生会主要干部根据其工作职责,做好其所负责寝室的各项工作。
五、考核
1、素质教师、专业团队党支部和系团委将定期检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进寝室情况,定期通报。并把其实际工作情况作为各项(包括奖学金)评优、确定发展对象等的重要依据。
2、专业团队党支部、系团委定期向其所负责寝室同学进行跟踪意见反馈,了解其实际工作情况,以此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电子工程系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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