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机构的通知
日期:2023-09-08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量:4003

根据党委学生工作部下发的《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为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使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特成立学院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成员如下:

 

组  长:肖  刚

 

成  员:邢聪慧  刘  鹏  陈丽媛  李  多  潘  蕊  徐  萌

 

吕玉鹏  张  野  程  超  张媛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团委。

 

办公室主任:邢聪慧

 

二、成立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各年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大一年级评定小组:

 

组长:程  超

 

成员:大一年级素质教师、大一年级班导师、大一年级学生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大二年级评定小组:

 

组长:吕玉鹏

 

成员:大二年级素质教师、大二年级班导师、大二年级学生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大三年级评定小组:

 

组长:邢聪慧

 

成员:大三年级素质教师、大三年级班导师、大三年级学生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大四年级评定小组:

 

组长:潘  蕊

 

成员:大四年级素质教师、大四年级班导师、大四年级学生代表(具体名单附后)。

 

三、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长为组长,其他班委会成员为组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的民主评议工作,具体名单附后。

 

四、相关要求

 

(一)充分认识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所有资助工作的基础,各工作组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规范认定程序,认真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有关通知精神,明确职责和要求。

 

(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工作组在组织开展认定工作过程中,要实行阳光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都了解认定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等。

 

附件:各年级、班级评议小组学生成员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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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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