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确立和考察细则
日期:2015-10-26  发布人:admin  浏览量:1859

为了做好发展对象的确立和考察工作,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确立发展对象的条件

1、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

2、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到确立为发展对象至少经过党组织培养1年以上。

3、没有不及格课程且入学以来必修课(含限选课)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3;大三、大四年级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可放宽到前1/2,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寝室卫生成绩不低于85分,素质教育项目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在各级各类专业学术竞赛中取得较好的成绩。

4、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5、在校期间曾获得学校奖励。

6、在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工作业绩突出、或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学术类比赛获得奖励、或通过国家四或六级外语等级考试、或其它方面做出突出业绩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确立的时间

每学期开学初确立一次。

三、确立的程序

1、各专业团队党支部认真听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小组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确立为发展对象必须经过团组织“推优”程序。

4、专业团队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团组织“推优”意见,综合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培养联系人的意见,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

5、对已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公示,公示为7天。

6、经公示无异议的,及时上报学校党委,经全面审查对符合条件要求的,同意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发展对象的考察

1、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2、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

    2)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工作经历、现实表现等情况,如实向专业团队党支部汇报;

  3)指导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

4)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

5)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3、专业团队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发展对象必须参加集中培训。已经被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并严格按照培训规定和要求完成各项培训任务。凡是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电子工程系党总支

 20151026

智能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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